一、自贸协定(FTA)和自由贸易区的概念
自由贸易协定的英文缩写是FTA,简称为自贸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区)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所作的贸易安排。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简称FTZ)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二、自贸协定的作用
自贸协定的作用是为自贸协定伙伴国提供了更加自由的经贸空间,实现互利共赢。进出口企业可以从我国自贸协定的实施中获得商机,在符合原产地规则情况下,享受关税减让的政策优惠。
三、自贸协定货物贸易领域的优惠政策
自贸协定货物贸易领域的主要优惠政策是关税减免。进出口企业通过申领优惠原产地证,清关时即可获得关税减免。优惠原产地证是关税减免的唯一法定凭证。
四、我国的自贸协定战略进程

五、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概念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
六、自贸协定与自由贸易试验区之间的异同点
自贸协定与自由贸易实验区之间的不同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设立主题国家不同
自贸协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地区)组成的;自由贸易实验区是由单个主权国家(或地区)自己设立的。
2.区域范围不同
自贸协定区域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关税地区;自由贸易实验区是一个关税区内的小范围区域。
3.国际惯例依据不同
自贸协定依据世界贸易组织开展活动;自由贸易实验区依据世界海关组织开展活动。
4.核心政策不同
自贸协定核心政策是自由贸易区成员之间实行贸易开放、取消关税壁垒,同时又保留各自独立的对外贸易政策;自由贸易实验区是以海关保税、免税政策为主,同时给予所得税优惠的投资政策。
5.法律依据不同
自贸协定是以双边或多边协议为法律依据;自由贸易实验区以国内立法为法律依据。
自贸协定与自由贸易实验区之间相同点:
自贸协定与自由贸易实验区两者都是为降低国际贸易成本,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商务的发展而设立的。
七、目前我国有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截止2019年9月,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有: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共18个自贸试验区。
截止2020年9月21日,增加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目前我国共有21个自贸试验区。
八、原产地证书的概念
原产地证书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的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九、优惠原产地证书的概念
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原产地证书的一种,是我国的原产货物出口到缔约方进口国海关通关时,国外客户享受关税减免待遇的必要凭证。优惠原产地证书与非优惠原产地证相比,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是对等互惠的,企业受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非常少,优惠原产地证书项下产品所享有的优惠幅度和范围更为深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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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FTA服务网
www.ccpit-FTA.com
2.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
http://fta.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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