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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数字化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
2021-04-25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为必要生产要素的新型经济形态,是新一轮产业变革的关键领域。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对于提升龙江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六个强省”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完备的保障机制,是持续有效推进龙江数字化转型发展的重要前提。

一是构建龙江数字化转型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在现行行政体制下,数字化转型发展涉及发改、工信、农业、财政、文旅等多个部门,协调难度非常大,迫切需要统筹协调,以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行效率。可考虑建设区域型、行业型和企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与“数字龙江”建设领导小组对接,具体负责数字化转型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定期召开数字化转型发展联席会议,构建互联互通、上下联动的组织协调运作机制,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落到实处。

二是构建龙江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如何有效地激发各界内生动力,是建立龙江数字化转型发展长效机制必须重视的基础性问题。通过宣传、教育、政策等途径,引导各界主体树立数字化思维,强化社会各界对数字经济发展重要性的高度认同,形成数字经济发展和转型的内生动力。一方面,要强化教育引导。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开展数字知识和技能教育,形成复合型高端人才矩阵。另一方面,要强化政策激励引导。统筹整合现有全省各级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等财政性资金渠道,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集中支持电子政务、数字经济、大数据应用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重大专项、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及设施建设等专项支持,引导相关资金向数字化转型项目倾斜。鼓励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参与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引导相关创新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向数字经济领域倾斜,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创投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开发数字资源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产品和服务,推进数字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投资入股、质押融资。

三是构建龙江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技术支持机制。加强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技术供给能力,强化科技支撑。一方面,创新研发体制机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省内优势企业,加强数字化转型理论和核心技术研究,建立数字化转型技术协同攻关机制,引导扶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形成紧密连接型技术创新结合体,力争在工业智能化转型、数字农业、全域智慧生态旅游和数字丝路北向开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另一方面,加大技术成果推广力度。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技术成果评价和转化,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要素定价机制,构建市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大数据在农业、制造业、医疗健康、旅游、地理信息等重点行业的应用,研发推广一批大数据解决方案。

四是构建龙江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条件保障机制。加快龙江宽带、龙江无线、高清龙江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和集约部署云计算数据中心、物联网等设施,支持海量数字经济数据需求,完善数字转型发展所需基础设施配套。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构建一体化的服务系统和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落实《黑龙江省“头雁”行动方案》,大力培养数字经济创新人才,加大对国内外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探索跨界人才联合培养制度,构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动的人才需求对接和定向培养机制,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复合型人才矩阵。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引入“监管沙盒”机制,确保数字领域产品服务的交付安全进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为我省吸引、承接更多优质数字资源落地、推动数字经济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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