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工作,持续加强对参与第三十一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展场特装设计施工企业的规范管理,体现公平竞争,我们将依据《第三十一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资质认证。大会对已获得资质并参与设计搭建的企业将依据《第三十一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特装展位搭建和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第三十一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布撤展须知》等进行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布展设计施工和展品组织工作。
《第三十一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简称第三十一届哈洽会)为保障安全,加强特装布展施工管理,提高布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适用范围
特装布展资质认证适用于在第三十一届哈洽会从事特装布展的展览工程设计及承建单位。参展企业须按照第三十一届哈洽会布展工作总体要求和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安排特装布展,建议选用通过第三十一届哈洽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承建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具体实施。
二、资质认证的申请办法
( 一)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承接室内装修或展览装修工程资格。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3.公司必须成立1年以上,参加过往届哈洽会或绿博会等大型展会特装布展,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良好信誉。
4.施工企业必须通过国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认证,其资质等级标准达到三级以上的,工程业绩满一年以上,且拥有制作场地。
5.具备专业的设计和施工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具体为:拥有2名以上建筑设计工程师或室内装修设计师、1名以上土建工程师和1名以上水电安装工程师。参加中俄博览会特装布展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具备特殊工种(含电工、焊工、铲车吊车司机等)的上岗证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除外,但管理人员不得超过所有施工人员数量的10%)。
6.财务状况好、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请资质认证须提交真实有效的资料
1、第三十一届哈洽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申请表(详见附件)。若有推荐单位(交易团或商、协会)的,须推荐意见和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和行业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情况简介。
4、本单位拥有技术力量的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师、工程师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与展览工程有关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5、制作工厂的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6、本单位设计施工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申请办法及程序
1、各推荐单位可根据申请条件推荐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数量不限。
2、申请单位备齐资料,以纸质打印加盖公章的材料形式,统一交至黑龙江省国际博览发展促进中心秘书运营部。
3、第三十一届哈洽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4月10日。
三、资质认证的审定程序和公布办法
1、由黑龙江省国际博览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对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的评审确定。
2、评选内容为核实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属实,是否全部满足必备资质条件。
3、通过资质认证的企业,将在第三十一届哈洽会网站(www.chtf.org.cn)公布通过审定的单位名单。以此参与参展单位设计和施工的招、投标。
四、资质单位的责任及义务
1、获资质认证企业参与当届设计和施工需提交审核的资料。
装饰设计施工企业须在当届年度5月15日以前,向黑龙江省国际博览发展促进中心秘书运营部提交以下资料。
(1)特装展位搭建和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
(2)第三十一届哈洽会展位装修工程申报表(附件3)
(3)参展商与设计、施工企业签订的展位设计合同(正本)
(4)按照第三十一届哈洽会确定展位位置设计的展位设计图(平面图、彩色立体效果图、载荷图、电路图、施工用建材说明、施工人员保险凭证)(原件加盖企业章)
(5)超标准用电申请
(6)施工企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认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2、严格遵守第三十一届哈洽会特装布展施工、撤展、保卫、消防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管理规定,承担所承接工程整个展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服从哈洽会的统一管理。
(1)装饰设计企业依据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装修装饰标准设计展位,并按第三十一届哈洽会所确定的展位位置和准予展示空间设计展位,设计图要详实标注装修装饰所需的各类原料材质,按标准设计的电气电路设计图,设计必须做到安全与防火相结合。
(2)施工企业依据标准
装修装饰施工必须遵循场外施工场内组合的原则,场内施工只允许使用简易五金动力工具和手工工具施工,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化学原料在展馆内现场加工,特殊情况须报黑龙江省国际博览促进中心秘书运营部,准予后方可施工。
3、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承接在哈洽会的特装布展工程。不得采取非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参展商与同行的利益。
4、负责所承接特装工程设计图纸的初审并向黑龙江省国际博览发展促进中心秘书运营部报审。
5、确保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在黑龙江省国际博览发展促进中心规定的筹、撤展期内完成各项布展、撤展工作,不得提前进场与滞后完工。
6、一律不得转包工程。
7、实行展位搭建施工管理抵押金制。
对当届获准展位搭建施工的企业,实施管理抵押金制,抵押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抵押期限从获准施工之日起至展会结束。此期间无违章施工和安全性事故发生,且展会结束后按规定期限拆除搭建设施,大会将按全额退返抵押金。如此期间发生施工安全、消防等事故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将视情节扣缴抵押金,直至全额扣缴完毕,情节严重的将追加罚款数额或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为确保布展期间顺利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大会对加班施工单位收取加班管理费,请在当日17:00前在服务区办理加班手续。
9、为配合第三十一届哈洽会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各施工单位确保在整个筹、撤展期间内均有专人在现场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定专人负责所承接特装展位展期的安全维护工作。
五、资质认证的时效
哈洽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采取每年评审的办法。对获得资质认证单位承接的特装布展工程由大会现场检查组和展馆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考察记录,凡因违规造成事故影响严重者即列入“黑名单”,即时取消哈洽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对所有当届已准予实施装饰设计的企业,开展优秀设计、优秀布展单位评定活动,评定结果将纳入获准资质认证企业参与哈洽会展位装饰设计业绩考核工作内容之一。
本办法自2020年3月4日起实行。实施过程中出现与本办法相悖的行为,依据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国际博览发展促进中心。
附件:
黑龙江省国际博览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3月4日